我公司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[2006]28号)和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粤环[2007]99号)等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建设项目名称: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
建设项目概要: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是广州市天然气供应保障重要的国计民生工程,是“十三五”时期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,对于提高广州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城市供气保障能力、促进节能减排、改善大气环境,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项目选址码头坐落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作业区,新沙港下游狮子洋西岸、珠江主河道与小虎岛连接处,下游15km为虎门出海口。地理坐标东经113°,北纬23°。项目码头工程拟将现有8万吨级燃油码头改造为LNG码头,LNG全年吞吐量110万吨;配套外接高压输气管线,其中定向钻穿越小虎沥的管线长度约650m。本次环评拟对项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进行评价,将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。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江工
联系电话:020-37852047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15
邮箱:jiangqm@gdg.com.cn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罗德裕
联系电话:0574-55000388,13325886669 传真:0574-55000388
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水街3号楼708室 邮编:315000
邮箱:349154545@qq.com
四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主要工作内容:①按一级评价要求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海域水质、沉积物、生态、渔业资源调查和进行水文测验;②工程分析及影响预测评价(包括数模预测);③公众参与;④保护对策措施建议;⑤评价结论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①对海洋工程所在海域环境质量的意见;②对海洋工程产生的海域环境影响的意见;③对海洋工程建设的态度;④对海洋工程建设海域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,如果公众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,或对该项目的评价工作有任何建议,可通过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联系。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将认真核实所反映情况,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,并将其贯穿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。
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
2016年11月26日